12月5日,内乡县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网购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,提醒市民在网购时一定要保持理性。
据介绍,今年7月份,内乡人小赵通过网络平台,在没有看到实物的情况,根据照片、视频等介绍订购了由山东某工程机械公司生产的一款挖掘机。使用一段时间后,小赵发现机器性能不佳且无法满足其需求,便联系生产商要求退货。生产商以挖掘机已卖出未出现重大故障为由不予退换,小赵遂诉至内乡县人民法院马山口法庭。
在网上庭审会议中,承办法官耐心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生产商根据小赵需求置换一款合适车型,相应差价由小赵补付。
法官以案说法提醒市民,网购要理性,特别是在购买大件物品时,应尽量实地对品牌、质量、售后等进行考察,避免出现后患。
全媒体记者 于欢